自己能保存档案或是自带档案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吗?
答:不可以。档案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也可以按照规定要求,由学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或保管人事档案,更不能自行保管甚至拆封人事档案,一定要按照人事档案规定要求进行转递。
关于毕业生档案,我们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人事档案是反映个人政治面貌、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关部门管理服务个人的载体和工具,具有较强的现实功能。包括证明个人身份、澄清个人问题、保障个人的权益和福利、体现个人能力和特长,指导个人职业规划等,对个人权益维护和自身发展至关重要。人事档案也是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核定社保待遇、依据档案出具证明等事项的重要依据。人事档案出现问题可能会给您个人带来不利后果,直接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可千万不能轻视。所以人事档案从毕业院校寄出后,一定要记得及时查询接收单位是否已收到档案,如档案去向不明,应及时联系学校,以免今后查找困难。
同时一定要记得把今后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包括工作经历材料、学习经历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称)材料、党团材料等关键材料)及时交到档案保管机构归档,以免关键材料在自己手中遗失,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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