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资源县新冠疫情防控政策(桂林市新冠疫情)

地方特产2022-09-15 17:06:17佚名

桂林资源县新冠疫情防控政策(桂林市新冠疫情)

  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资新冠防指办〔2021〕32号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蔓延,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2021〕3 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来自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返回(进入)资源县前,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居委会报备,在抵达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集中隔离和健康管理。

  二、来自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人员。返回(进入)资源县前,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居委会报备,在抵达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居家隔离和健康管理。

  三、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返回我县居住地后,需及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健康管理。

  四、从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的省(区、市)返回(进入)资源县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五、汽车站、商场超市、宾馆(旅店)、酒店、体育场馆、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医疗机构、养老院、学校等重点机构严格落实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全部规范佩戴口罩出入、乘车并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

  六、各景区(点)严格落实对进入景区游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对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的省(区、市)来的游客,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进入,如无证明,拒绝其入内。

  七、广大民众要积极主动地及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维护自身的生命健康增加一层保护,减少一分风险,共同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八、广大民众需咨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反映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可拨打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4366887。

  资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本文标签: ,疫情  ,资源县  ,防控  ,肺炎  ,小时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