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口:http://www.gccrc.rcsz.gov.cn/Front/FrontPC/RCLJ/SelectArea.html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 10 月 15 日。
二、适用对象
1.顶尖型人才(A 类)
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2.领军型人才(B 类)
(2)由我市自主申报入选的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省“333 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等。
(2)市级各类领军人才。
(4)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 10 万元及以上的高管和技术骨干。
4.骨干型人才(D 类)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或相当职务者;留太创新创业的博士后;省“333 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2)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5~10 万元的高管和技术骨干。
5.储备型人才(E 类)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紧缺工种目录和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中级
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自主创业并带动 3 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
三、适用条件
1.适用单位范围
(1)全市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中央和部省属在太企业等);
(2)重点支
持的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部分事业单位。
2.人才引进情况要求
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引进。
3.人才在岗情况要求
申报人才需全职在苏工作,如系创业的应已注册落户,且为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如系就业的,应签订 1 年以上劳动
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 3 个月以上。柔性引进人员、人事关系在外地或外地公司派遣到太仓任职等类似情形的,均不
享受政策。
4.人才住房情况要求
申报人才个人及家庭需在苏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商品住房,且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购房记录。
四、有关标准
1.乐居购房贴
(1)A 类人才按“一事一议”给予最高 500 万元购房贴;
(2)B 类人才给予最高 250 万元购房贴;
(3)C 类第(1)( 2)( 3)类别人才给予最高 100 万元购房贴。
获得购房贴金额不超过人才实际购房金额,且所购商品房,自获得购房贴满五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2.乐居租房贴
A~D类人才分别给予不低于8000元/月、5000元/月、3000元/月、1500 元/月的租房贴;E 类人才,按博士(正高级职称)
不低于 800 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不低于 600元/月、符合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不低于 400 元/月给予租房贴。
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申请入住过人才公寓的,不再享受租房贴。
3.乐居助力贷
A 类、B 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 4 倍。C 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
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 2 倍。具体政策由太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四、申报方式
由用人单位通过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
如果打不开,可使用电打开,浏览器请采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
登录申报界面后点击“人才乐居”,点击所在市,首先进行用人单位账号注册,单位账号注册成功后,由单位办理人通过单位账号统一对本单位的申报人进行人才乐居申报。
如有政策方面疑问,请单位办理人加入申报操作 QQ 群:706489495。
五、申报流程
(一)注册、登录
申报单位代理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关联手机号码,完成注册。2018 年已申报过人才乐居的,使用原有账号和密码即可登录,账号密码遗忘的可联系技术进行咨询修改。
(二)填写单位申报信息
申报单位代理人在单位申报模块中填写单位基本信息。
需要填写的信息有:单位类别(选择)、单位全称、所属区域(选择)、单位账户信息、代理人信息;2018 年已申报过人才乐居的,登录后需确认更新上述信息。
(三)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申报单位代理人在个人申报模块添加申报人的基本信息,选择申报业务并提交。需要填写的信息有:姓名、性别(选择)、身份证件类型(选择)、身份证件号码、学历信息、首次来苏时间、个人履历信息、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如已婚需要填写配偶及子女身份信息);
申请“乐居租房贴”需要上传材料: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根据申报业务类型所需要的人才身份证明、租房证明材料(租房合同、租金发票、住建局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以上缺一不可,请合并到一个 PDF 中上传到系统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