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属于以下人员:
①苏州市顶尖型人才(A类)。
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
②苏州市领军型人才(B类)。
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吴江区自主培育入选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等。
③苏州市拔尖型人才(C类)。
“四青”人才。
④苏州市骨干型人才(D类)。
出站后留吴创新创业的博士后;吴江区自主培育入选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新引进的在吴江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万元~10万元的高管和技术骨干。
⑤苏州市储备型人才(E类)。
非公企业经认定的以下人员: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吴江区紧缺专业目录并具有国外名校、国内“985”“211”工程重点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士;符合吴江区紧缺专业目录并在吴江缴税工资年薪达6万元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士(30周岁以下);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符合吴江区紧缺工种目录的高级技师、技师。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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