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人才乐居工程申请对象(吴江人才安居乐居办法)

地方特产2022-09-17 14:45:09佚名

吴江人才乐居工程申请对象(吴江人才安居乐居办法)

  首先属于以下人员:

  ①苏州市顶尖型人才(A类)。

  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

  ②苏州市领军型人才(B类)。

  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吴江区自主培育入选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等。

  ③苏州市拔尖型人才(C类)。

  “四青”人才。

  ④苏州市骨干型人才(D类)。

  出站后留吴创新创业的博士后;吴江区自主培育入选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新引进的在吴江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万元~10万元的高管和技术骨干。

  ⑤苏州市储备型人才(E类)。

  非公企业经认定的以下人员: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吴江区紧缺专业目录并具有国外名校、国内“985”“211”工程重点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士;符合吴江区紧缺专业目录并在吴江缴税工资年薪达6万元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士(30周岁以下);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符合吴江区紧缺工种目录的高级技师、技师。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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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吴江  ,苏州市  ,人才  ,万元  ,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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