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事项服务指南

地方特产2023-07-10 16:41:52未知

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简述

  为档案存放在四川省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流动人员,办理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二、设定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七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服务:(二)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第八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得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实施主体

  四川省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五、受理条件

  需要归档的材料符合档案材料归档范围且密封完整。

  六、申请材料

  1.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原件,线上:电子件);

  2.密封完整的档案补充材料原件;

  3.委托代办:委托书及委托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原件和复印件)。

  七、办理渠道:

  1.窗口办理:申请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网上办理:

  “四川人才网”(https://www.scrc168.com/);“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sc.gov.cn/);“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103.203.218.132:8086)。

  八、办理时限:

  1.现场办理:即时办结。

  2.网上办理:一个工作日。

  九、结果反馈

  当场送达。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申请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电话咨询:12345。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申请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监督渠道。

  十三、备注

  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用于证明自然人有效身份信息的证件,可包括身份证、户口簿、临时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居民社会保障卡等。

本文标签: 服务机构  档案  人员  原件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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