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
一、事项名称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
二、服务对象
参加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征缴一科(市属、区属企业)A05-A10窗口、征缴二科(省属企业、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A17-A21窗口。
2.网上办理:
pc端: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四、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1)直接提取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单位,提供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医疗保险费申报承诺书;
(2)无法提取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单位报盘申报、提供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医疗保险费申报承诺书,按照报盘格式(电子版)报送在职及退休人员的缴费基数。
2.网上办理:登录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办材料
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医疗保险费申报承诺书。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征缴一科:0351-2377276
征缴二科:0351-2377273
3.网上查询: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互动交流——满意度测评,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点击“去评价”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五星表示“非常满意”、四星表示“满意”、三星表示“基本满意”、二星表示“不满意”、一星表示“非常不满意”,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