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违反规定者的处罚标准如下: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按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相关查处结果依法依规纳入诚信记录及违法犯罪记录。
拓展》》:靖江市烟花爆竹全年禁放区域:
靖江市行政区南环路以北、北环路以南、东环路以西、 西环路以东所围合范围,总面积约12平方公里,全年禁止燃放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