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泰州市居民医保政策

地方特产2022-09-22 21:56:13佚名

泰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泰州市居民医保政策

  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及对象:

  具有泰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或持有泰州市居住证的非市区户籍人员(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应参加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就读的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

  城乡居民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将从缴费到账3个月后享受待遇。当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外市户口迁入人员、退役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参保,自参保缴费到账次日起享受待遇。当年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并足额缴纳相关年度费用,自其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

本文标签: ,泰州市  ,城乡居民  ,参保  ,户籍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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