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2022年度居民医保缴费统筹标准:
1、城乡居民个人缴纳440元(其中20元为长期护理保险费);
2、特困人员个人缴纳170元;
3、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个人缴纳200元。
医疗费用报销办法:
参保人员在已实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优先使用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在未实现实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后凭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社会保障卡和转诊(或异地就医)审批表等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参保人员发生外伤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履行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