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完全由参保人就职的单位来缴费的,无论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都需要参加生育保险并由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
目前,江西省自2020年起,生育保险基金经审核确认后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合并后,在职职工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6.8%(含生育保险费0.8%),职工个人为2%。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等人员自愿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费率缴费,缴费费率为8.8%(含生育保险费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