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生病住院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在市内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65%。
省定7类人员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提高5个百分点。
淮安市新生儿参保是什么政策?
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出生当年内缴费),按当年个人筹资标准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出生次年缴费),需补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方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补缴,只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标准按个人筹资标准执行;
超过3个月参保的,按当年筹资总额缴费,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