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积金签订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提取指南

地方特产2023-08-04 13:58:37未知

呼和浩特公积金签订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提取指南

  呼和浩特公积金签订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提取指南

  办理条件

  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职工,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含配偶)且与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签订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担保或账户冻结等情况的。

  提取时限

  每年可办理一次。与上一次按租房提取,间隔时间不小于360天。

  提取额度

  不超过租金支付凭证金额。

  办理材料

  1、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签订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2、租金支付凭证原件;

  3、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房屋套数查询证明原件(含配偶);

  4、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5、提取人一类银行卡原件。

  办理流程

  缴存职工(含配偶)提供缴存地房屋套数查询证明、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租金支付凭证原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提取人一类银行卡原件,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提取业务,前往大厅叫号办理。

本文标签: 原件  缴存  配偶  凭证  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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