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6月2日起,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一键申报社保年度缴费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
具体操作步骤
1.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社保业务】——【社保年度基数与住房公积金基数一键申报】:
2.选择【社保年度基数与住房公积金基数单个申报】:
3. 进入菜单时显示当前单位的在职人员信息名单:
4. 填写缴费基数后,点击提交:
申报结果查询
点击【社保年度基数与住房公积金基数年度申报结果查询】
即可查询申报结果
小贴士:如申报信息填写错误 ,在申报期间内可多次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信息为准。
温馨提示
1、企业参保单位应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参保职工的上年度(2020年1-12月,下同)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会保险2021年度缴费工资的依据。工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1号令)执行。
2、在5月1日-—6月25日期间内单位新增人员如无基数变化的,可不办理年度申报,税务部门自动以单位增员申报的工资作为下一社保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规定请前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查询。
4、一键申报后,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结果将同步至住房公积金中心,并与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结果同时反馈参保单位。
5、申请预申报的单位,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公布的年度基数下限或高于上限的,系统最终将自动调整到下限或者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