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户籍人才申请住房补贴
满足相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具体条件
2018年5月13日之后引进的3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40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50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就可以在海南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同一时段只能享受一种补贴,享受两种补贴的时间累计不能超过3年。
2018年3月31日前已离开本省,并于 2018年5月13日后重返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列入保障对象范围。享受住房保障的自主创业人才,其所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为2018年5月13日后注册成立,且其本人应为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股东或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