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政策内容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就业,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5000元/人/年,其中只参加养老保险的3850元/人/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此项补贴不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重复享受。
二、受理单位
户籍地或常住地基层就业服务平台。
三、申请主体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受理条件
1、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就业;
2、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
六、办事流程
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点击“个人登录”后按提示填写并提交申请,户籍地或常住地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初审,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复审核准后拨付补贴。
补贴标准:5000元/人/年,其中只参加养老保险的3850元/人/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此项补贴不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重复享受。
七、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市 本 级:0631-5197196
环 翠 区:0631-5869086
文 登 区:0631-8981866
荣 成 市:0631-7562363
乳 山 市:0631-6653316
高 区:0631-5626115
经 区:0631-5982125
临 港 区:0631-5581837
南海新区:0631-8963812
2.监督电话:0631-519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