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台湾通行证办理指南(汕尾市台办)

地方特产2023-11-16 21:31:18未知

汕尾台湾通行证办理指南(汕尾市台办)

  办理条件

  1、因私事前往台湾:申请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2、应邀前往台湾:申请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

  3、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

  4、前往台湾旅游

  5、前往台湾学习

  办理材料

  汕尾台湾通行证办理常规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2寸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3、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监护人同意出境的声明及居民身份证明。

  4、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现役军人申请大陆证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批件。

  汕尾台湾通行证具体情况证明材料

  

  申请手续

  1、因私事前往台湾: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应邀前往台湾: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或地级市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工作所在地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级市公安机关管辖区的,也可由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3、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4、前往台湾旅游: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5、前往台湾学习: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办理地点

  

本文标签: 台湾  县级市  公安机关  常住  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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