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助学贷款首次申请贷款指南(郴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方特产2023-09-26 19:09:41佚名

郴州市助学贷款首次申请贷款指南(郴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申请流程

1、登入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醒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并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的学生,可按服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5、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

申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贷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图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4、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可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本文标签: 学生  原件  借款人  县级  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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