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指南
金惠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同步缴费,选择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30元或2350元)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100元/200元/300元),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的参保人请保证账户余额充足。银行代扣缴费人员存在未同步扣款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金惠保”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银行窗口、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浙里办、支付宝、微信。打开浙里办、支付宝、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可为自己或他人进行缴费。
银行窗口。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相应银行窗口进行缴费。
办税服务窗口。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及银行卡直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签订缴费协议。缴费人可与银行签订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从签约账户代扣医保费。只要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医保费便可自动从账户中扣除(银行、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税务窗口均可签订协议),原已经签过缴费协议并通过银行账户扣款的缴费人无需重签。
可签约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金华银行、成泰银行。签协议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用于扣款的银行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优先从共济人历年个人账户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