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收件
审核标准:申请人免费现场采集制证电子照片并打印申请表;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形式要求。
2.受理
审核标准: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核
审核标准: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作出批准签发普通护照决定,并将相关数据推送制证部门。
4.决定
审核标准: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5.送达
审核标准:申请人窗口领取(代领需持身份证、受理回执单)、或窗口EMS邮寄送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