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申请补贴前连续 6 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 12 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遭企业除外)。
补贴标准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
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地方特产2023-10-26 21:24:05佚名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申请补贴前连续 6 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 12 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遭企业除外)。
补贴标准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
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