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供暖温度不达标怎么办?(洛阳供暖不热)

地方特产2022-09-30 04:40:31佚名

洛阳供暖温度不达标怎么办?(洛阳供暖不热)

《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明确规定,居民热用户自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室温连续48个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当减收热费。

室温低于18℃(不含)、高于14℃(含)的,按日减半(或计量读数的一半)收取热费。

室温低于14℃(不含)的,按日(或计量读数的全部)免收热费。

除了家中室温不达标,供热期内因供热经营企业供热设备发生故障,连续停热12个小时以上的,供热经营企业也应当按照停热的时间退还相应的热费。

这部分退还的热费也按实际天数进行结算。

分户计量用户,在停暖期间不产生流量,因此将退还未供热期间的基础热费;

按面积收费用户,根据实际供热天数进行核算,直接退还未供热期间的热费。

各供热企业服务热线

洛阳暖鑫热力有限公司:

9618819

洛阳热力有限公司:

63005678 63305678

(仅限直管用户使用,供热期结束后暂停服务)

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

9618966

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

64331318

市供热办投诉热线:

65528611

市物业办投诉热线:

63206097

本文标签: ,洛阳  ,室温  ,热力  ,用户  ,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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