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郑重承诺,填写上传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同意相关部门对本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如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的后果。
租房补助:
一、补贴对象与标准
自2019年6月起初次引进到我区企业工作(初次参保为准),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的本科高校毕业生,租房在秀洲区内(嘉北、塘汇街道除外),可申请每月400元租房补贴,最长补助期限为3年。租房满一年申领一次(离职除外)或满三年后一次性申领。
二、申请程序及材料
1、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秀洲人才资金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电子照片;
(2)本科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3)劳动合同或企业营业执照(自主创业的)的电子照片;
(4)缴纳社保的记录单电子照片(参保记录有起止时间);
(5)租房协议电子照片;
(6)在职证明(请点击此处下载电脑端在职证明模板)
租房协议必须写明房东姓名或法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租房面积、租金、租房具体地址(如秀洲区**镇街道**村社区**组**号或**小区**幢**室)、公司房产的需盖章。提供的协议内容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假则取消补助资格。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的不列入补助范围。
2、部门审核。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高新区科技与人才局对申报材料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区人社局对初审通过材料进行复审。
3、资金拨付。审核通过的,由区人社局统一在秀洲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由各镇、高新区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给申请人。
三、办理周期
常年动态受理租房补助申请(一般要求租房参保满一年或离职后申请),补助资金拨付每季一次。
四、其他
1、对象范围:2019年6月起初次来秀洲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与秀洲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在嘉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 企业引才团队奖励引进时间除外。具体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
2、政策执行时间从2019年6月1日起执行,暂定3年。
3、申请人收到补贴后,应自行按规定纳税。
4、本实施细则可根据人才发展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本实施细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与其他同类扶持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5、区人社咨询电话:82721856
技术咨询电话:89892900
王店镇: 83255659
洪合镇: 83597077
新塍镇: 83404035
王江泾镇:82282867
油车港镇:83382322
高新区: 82790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