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
当年已办理过其他类型的租房提取,也可以办理按月直付房租。
申请办理
申请条件
1.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
2.缴存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租赁本市按月直付房租试点项目住房且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申请时间
在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申请渠道
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或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申请签订《服务协议》。
申请材料
1.线上办理
缴存人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办理,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互联互通方式可查证申请信息的,缴存人无需提供材料;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无法查证婚姻信息的,缴存人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2.线下办理
缴存人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的,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配偶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更多提取指南:
政策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链接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66/2023-08/25/content_c0b56ea2a84141178860a83ea053b3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