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需量电价激励机制
一,奖励机制内容
1,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用户,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核定标准90%执行。
2,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为用户所属全部计量点当月总用电量除以合同变压器容量。
二,计算方式举例
某两部制用户选择执行实际最大需量计费方式,其7月用电量为140000千瓦时,合同变压器容量为500千伏安,最大需量为300千瓦。
1.该用户7月每千伏安用电量
当月总用电量÷合同变压器容量
=140000千瓦时÷500千伏安
=280千瓦时/千伏安
该用户当月每千伏安用电量已达260千瓦时及以上,当月需量电价按核定标准90%执行。
2.该用户7月需量电费
最大需量×需量电价标准×90%
=300千瓦×需量电价标准×90%
3.该用户7月电量电费
该用户的电量电费仍执行政府公布电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