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参保职工跨省、省内跨市流动就业时,可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办理流程
参保职工申请将在外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入我市的,需在我市参保缴费后,到就近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并提交在外地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即可。
具体操作如下:
(1)参保职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网上办事大厅中的“个人服务” ;【点此可直达办理页面】
(2)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后,点击“职工养老关系转入申请”模块;
(3)上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申请材料扫描件。我市社保经办机构依参保职工申请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转移联系函,并在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发送的转移信息表后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职工也可就近到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申请将外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入我市。
办理时限
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业务在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时限不包含异地社保经办机构经办时间及函件邮寄时间)。
进度查询
参保人员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个人服务”里的相关转入模块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的,可以通过“个人服务”中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及“社保关系转移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转移进度及养老保险转入信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