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参保职工跨省、省内跨市流动就业时,可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办理流程
参保职工申请将在我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出的,需打印在我市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再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并申请转入即可。
具体操作如下:
①参 保 职 工 登 录 青 岛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网,点击网上办事大厅中的“个人服务” ;【点此可直达办理页面】
②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后,通过“养老参保凭证打印”模块,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③参保职工将打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发送的转移联系函后,邮寄转移信息表,办理转出手续。参保职工也可就近到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时限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时限不包含异地社保经办机构经办时间及函件邮寄时间)。
>进度查询
参保人员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qingdao.gov.cn)中“个人服务”里的相关转入模块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的,可以通过“个人服务”中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及“社保关系转移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转移进度及养老保险转入信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