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据
《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鲁公通〔2016〕179号)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平台:山东公安居住登记平台
受理条件
(1)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来济居住3日以上。
(2)具有我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常住户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在本市其他行政区域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
(3)具有我市市区常住户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市区,在我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
申报材料
流动人口在互联网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址、服务处所、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受教育状况、社会保障等内容。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