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业务可全程在线申请并办结,无需现场办理,参保人可选择线上办理或现场办理两种途径。
办理条件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所需材料
1.线上办理:无需提交材料;需要实名核验通过。
2.窗口办理:
申请人本人办理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以下材料:①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②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原件;③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网上办理(相关界面显示仅供参考,请以实际系统显示为准。)
网上办理适用于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并实名核验通过的用户;无法在网上办理的,请窗口办理。网上办理仅可以打印2020年1月1日及之后的医保结算单;如需要打印2020年1月1日之前的医保结算单,请窗口办理。
(一)通过穗好办APP办理
1.登录“穗好办”App,在首页搜索“医疗保险结算单打印”。
2.点击“申办”。
3.通过“选择”按钮录入“就诊开始日期”和“就诊结束日期”(注意这里开始和结束日期中间间隔不超过两个月),点击“查询”。
4.“查询”下方会出现“就诊开始日期”和“就诊结束日期”期间的结算单记录,点击相应的页码,即可展示对应的结算单信息。(点击右上角“···”,可进行相关的结算单保存操作)
(二)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
1.进入“微信--发现--小程序”,点击右上角“搜索”,输入“粤医保”,出现查询结果后点击“粤医保”。
2.点击“业务办理”栏右侧的“查看更多”,出现业务办理列表,点击“医保结算单打印”。
3.录入“就诊开始日期”和“就诊结束日期”后,点击“提交打印申请”
4.查看期间的医保结算单,根据需要可选择“保存到手机相册”。
(三)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1.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m.gz.bendibao.com/life/www.gdzwfw.gov.cn)。
2.“切换区域与部门”选择“广州市—市医保局”。
3. 在首页搜索“医保结算单打印”。
4. 点击“医保结算单打印”的“在线办理”。
5. 选择办事站点“广东省>广州市>市本级”(请勿选择到区),然后点击“在线办理”。
6.按照网站提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并完成实名核验。
7.填写就诊开始时间、就诊结束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姓名和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不可更改,默认为登录人本人的信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8.点击下载所需要的医保结算单(网上办理提供的医保结算单为PDF格式),自行打印,完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