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制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统一增加35元。
2.挂钩调整,一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二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以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0.67%,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适当倾斜,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1)符合本通知调整范围第(一)项第1、2目规定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规定倾斜调整:
①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②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城口县、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③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2022年年末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以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2)符合本通知调整范围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3)退休人员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我市已经建立了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仍按原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年满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90周岁的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分别增发50元、100元、100元、100元、100元的基本养老金。
计算方式
案例1:张姐,我市退休人员,今年61岁,缴费年限30年,2022年12月养老金为3000元。
按照我市政策,张姐定额调整为35元;挂钩调整分别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增加6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按0.67%调整,增加20.1元。
张姐每月共增加35+60+20.1=115.1元。
案例2:老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2023年4月满70岁,缴费年限35年,2022年12月养老金为4000元。
按照我市政策,老吴定额调整为35元;挂钩调整分别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按0.67%调整,增加26.8元;按照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的相关规定,老吴今年4月起满70周岁,从当月起,每月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50元。
老吴2023年1-3月每月共增加35+70+26.8=131.8元,从4月起每月共增加35+70+26.8+50=181.8元。
案例3:老郑,我市企业退休职工,2023年1月满75周岁,2007年在我市某艰苦边远地区县办理退休,缴费年限为44年,2022年12月养老金为5000元。
按照我市政策规定,老郑定额调整为35元;挂钩调整分别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增加88元,基本养老金水平按0.67%调整,增加33.5元;他属于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加20元;按照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的相关规定,老郑在年满70周岁时,已经每月增发了50元,今年1月起满75周岁,从当月起,每月再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100元。
老郑每月共增加35+88+33.5+20+100=276.5元。
以上政策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lsbj.cq.gov.cn/zwgk_182/zfxxgkml/zcwj_145360/jfxzgfxwj/202307/t20230725_12182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