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社保个人缴费 江门市社保个人缴费比例

地方特产2024-03-06 19:23:11佚名

江门市社保个人缴费 江门市社保个人缴费比例

  江门市社保缴费比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1、在用人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用人单位职工缴费费率合计为8.0%,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6.0%(含生育保险0.5%),职工个人为2.0%

  2、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8.0%(含生育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7.5%(不含生育保险)。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未满规定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率为5.5%(不含生育保险,可选择一次性缴费)。

  职工工伤保险:2023社保年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2023年度江门各单位工伤浮动费率公示表

  江门市社保缴费基数

  

  

本文标签: 费率  职工  用人单位  雇工  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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