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材料

地方特产2022-04-05 00:12:02未知

海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材料

  海口居民医保参保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户口本。

  海口本市户籍新生儿,可凭户口簿到在户籍所在地的区社保中心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缴费。

  非海口本市户籍新生儿,凭户口簿、出生证、新生儿父母亲一方参加我省(市)医保的有效参保凭证及身份证、在海口市长期居住或工作的有效证明(如房产证、暂住证、工作单位证明等),在居住地的区社保中心办理新生儿登记缴费。

  参保对象

  (一)具有本省户籍,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不能足额享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确无能力补缴的退休人员。

  (二)具有本省学籍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园)生(含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

  (三)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非从业人员。

  (四)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外籍人员。

  (五)服刑人员(包括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本文标签: ,新生儿  ,户籍  ,海口  ,从业人员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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