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费用报销
一、事项名称
门诊费用报销
二、服务范围
1.门诊慢性病费用和特药费用报销的异地安置人员;
2.异地门诊(急诊)死亡费用报销的参保人员;
3.异地急诊抢救转住院,急诊抢救费用未记入住院费用的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A31号-A34号窗口
四、办理流程
1.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五、申办材料
共同材料:
1.门诊收费票据(含费用明细);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3.患者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选择材料:
1.“死亡证”或 “火化证”复印件,或“社区出具的死亡证明”;
2.门诊(急诊抢救)病历;
3.出院证或出院结算票据(急诊抢救未记入住院费用的提供)。
六、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七、办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A31号-A34号窗口。
2.电话查询:0351-2366791、0351-2366742。
八、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互动交流——满意度测评,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点击“去评价”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五星表示“非常满意”、四星表示“满意”、三星表示“基本满意”、二星表示“不满意”、一星表示“非常不满意”,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