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市政府印发了《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市政府令66号),将全市行政区域划分为两类,各街道办事处和环翠区张村镇辖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同时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每年应当依法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同时明确了养犬管理服务费减免范围。
(一)收费范围和对象。在威海市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应当每年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重点管理区及费用减免范围按
(二)收费标准。鉴于有资质的经营单位均可注射狂犬病疫苗,且疫苗的品种、规格、价格不一,本着公平、合理、便民的原则,将狂犬病免疫费从养犬管理服务费中扣除并相应下调收费标准,第一年为每只犬350元,以后每年每只犬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