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在宿迁市内事业单位工作可以申请宿迁市人才购房券。
发放对象及标准
“购房券”作为兑现购房补贴的凭证,主要面向在市区(包括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区)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各类人才。具体标准如下:
以上人才须为当年度新引进,与引进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地持续缴纳社会保险。在市区范围内自主创业的,参照以上标准发放,申报人须为牵头人或主要创办人,在创办企业中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企业应于上一年度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