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各区救灾联系方式(梅州救援)

地方特产2023-09-08 15:51:04未知

梅州各区救灾联系方式(梅州救援)

  梅州市三防办、市应急管理局:0753-2212350

  梅江区民政局社救股:2196865

  梅江区民政局监督电话:2196861

  城北镇社会救助窗口:2361362

  三角镇社会救助窗口:2319282

  长沙镇社会救助窗口:2338900

  西阳镇社会救助窗口:2886765

  西郊街道社会救助窗口:2208883

  金山街道社会救助窗口:2215033

  江南街道社会救助窗口:2271521

  救助内容

  针对此次暴雨影响,根据《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有关规定,辖区居民因暴雨灾害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可以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

01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因受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而无力自救,需采取紧急救助的居民,经相关部门(单位)予以证实后,视受灾情况给予先行救助金,帮助受到暴雨影响的居民渡过难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02申请发放救助物资

  居民因受暴雨影响面临紧急物质生存困难时,区民政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机构等可帮助提供衣物、食品、饮用水等实物救助。

03提供临时庇护

  居民因暴雨未能返回住所,可前往我区民政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将协助提供临时住宿,并提供食物和生活照料。

  申请方式

  对急难型临时救助不分户籍,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均可就近前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救助。

  •急难型救助对象原则上以家庭名义提出申请,个人暂时无法取得家庭支持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身份证、有效居住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如申请材料未能及时准备齐全,居民可先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先行救助,符合先行救助条件的,在紧急情况解除之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居民可以自发生困难之日起1个月内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民政部门将全力施救,用足用好临时救助政策,帮助遇困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本文标签: 社会救助  居民  窗口  暴雨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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