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人员奖励
(一)政策内容
对获得世界、国家、省技能大赛奖励的个人(团队),市财政按获奖层级给予1-50万元奖励。
(二)申报范围
对参加下列竞赛获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给予奖励:
1.世界技能大赛。
2.国家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
3.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
世界技能大赛由世界技能组织举办的竞赛,国家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和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以当年度国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职业技能竞赛目录为准。
(三)奖励标准
1.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8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和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的选手给予6000元一次性奖励。
4.对获得国家级二类、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前3名选手,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和1000元一次性奖励。
(四)受理审核
1.受理申请。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受理申报。需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竞赛通知、成绩通报﹑获奖证书等。
2.审核公示。县区、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审核确认,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
(五)申报时间
按年度部署申报。
(六)责任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0546-838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