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营市自主创业大学生人才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
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
硕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
“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800元人才补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
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
申报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领取企业营业执照,毕业时间在领取营业执照时间之前。
2.经营满一年以上,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企业新聘用大学生人才补贴、主导产业集群骨干企业新聘用大学生人才补贴和自主创业大学生人才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三)受理审核
1.受理申请。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区、市属开发区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
(1)《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财务报表(以银行对账单或报税材料为依据)。
2.审核公示。县区、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审核确认,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
(四)申报时间
每半年申请一次。
(五)责任部门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电话:0546-6378965)
二、东营市大学生创业一次性补贴
(一)政策内容
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自主创业的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人才。
申报条件: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办小微企业首次领取企业营业执照,经营满一年以上。2.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校生除外)。
(三)受理审核
1.受理申请。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区、市属开发区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
(1)《学生证》(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财务报表(以银行对账单或报税材料为依据)。
2.审核公示。县区、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审核确认,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
(四)申报时间
随时受理,按季度审核拨付。
(五)责任部门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电话:0546-6378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