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引进人才子女入(转)学所需材料及流程:
一.入(转)学类型:
1.人才子女入托或接受义务教育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由居住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招生政策,就近安排在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辖区内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2.引进人才子女高中转学的,按照意愿协调安排在其父母居住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3.引进人才非本市户籍子女在我市就读学前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校或参加初中升高中的,享受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二.申请材料:
1.聊城市引进人才认定证明材料;
2.《聊城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 点此获取:附件
3.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及有关居住证明(在聊城购房的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在聊城租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和居住地居委会证明);
4.学生转学所需的转出地学籍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
1.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入读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高中转学的,由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向县级引进人才“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再向市“一站式”服务平台报告同意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落实;
2.入读市属高中学校或转入市属高中学习的,向市“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经审定后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落实;
3.市或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验证相关证明材料后,协调学校落实,办理入(转)学手续,并书面告知市“一站式”服务平台;
4.就引进人才子女入(转)学情况,市“一站式”服务平台定期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