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教自考收费标准(聊城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地方特产2022-10-14 19:42:20佚名

聊城高教自考收费标准(聊城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聊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一、聊城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继续执行以下标准:

  1.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次45元;

  2.实践课程考核费每人每科次80元;

  3.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本科)文科类每人次230元、理科类每人次260元;

  4.毕业生审定费每人次50元,含毕业证书工本费,材料费;

  5.转考手续费每人次20元,由转出单位一次性收取。

  二.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费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征入与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报考期间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及密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蓝底标准证件照片.不得由他人代填、代报,否则影响考试和毕业,责任自负。

  (二)如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确需变更,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准考证号所属市的任一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现场办理,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核实、更改。

  (三)非报名时间系统将对外关闭,不提供考生报名、查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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