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个人应与市住房保障部门或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同意的管理单位签订《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明确约定房屋用途、使用要求、租赁期限、房屋退出等有关事项。公共租赁住房租期为三年,租期满后,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续租时必须重新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申报条件及保障对象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具备的条件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离异或户口不在城区的单个人员以单身家庭计,以下均称为申请家庭。
2、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或个人在本市无购房、无自有性住房、无承租单位公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二)保障对象
1、咸阳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进城落户农民)
2、新参加工作人员
3、外来务工人员
4、城区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5、其他需保障人员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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