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莆田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地方特产2023-07-13 14:37:47佚名

2023年莆田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3年莆田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对象和地点

  1.凡有莆田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报名。外市来莆务工新市民子女在莆就读初中(学籍在我市)的学生,参加中考与我市户籍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2.凡有莆田户籍,学籍未能在报名前转回莆田的初中毕业学生,按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区指定学校报名(含同等学力,以下统称社考生);

  3.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统称往届生),在现就读学校统一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3月30日。

  2.补报时间:错过报名的,可在2023年5月6日至10日完成补报。

  (三)审核办法

  各学校要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对本校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等进行审核。考生的考生类别、定向资格、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等须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由学生签名确认。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对在本县区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二、考试科目设置与实施

  考试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进行。

  (一)考试科目组织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个学科。其中地理、生物等2个学科在八年级结束时考试,其他8个学科在九年级结束时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中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测试》(以下统一简称体育运动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测试方式实施,《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部分及其他科目均采取笔试方式实施。体育运动技能测试相关事项另文通知。

  2.考试时间

  6月24日—26日。

  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3.考点设置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省教育考试院当年度具体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方便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笔试工作与体育运动技能测试考点。

  4.成绩呈现

  (1)中考投档分由文化分、体育分、照顾分三部分组成。

  (2)文化分和体育分计算方法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和生物等10门科目的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体育与健康4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考生的文化分和体育分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相结合方式计入中考投档总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含文化分和运动技能分)按原始分数计入;物理按卷面分数的90%折算计入,化学按卷面分数的60%折算计入,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各按卷面分数的50%折算计入,地理和生物各按卷面分数的30%折算计入。

  每门科目考试成绩折算时,取小数点后1位小数,在统计投档总分时,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

  (3)照顾加分办法

  现役军人子女、见义勇为人员或子女等照顾对象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莆教中〔2021〕21号)要求执行。

  (4)投档分同分处理方法

  ①投档分同分时,取语数英三科总分,分值高者优先;

  ②投档分、语数英三科总分都同分时、取物理化学两科卷面成绩总分,分值高者优先;

  ③投档分、语数英三科总分、物理化学两科卷面成绩总分都同分时,取政治历史两科卷面成绩总分,分值高者优先;

  ④投档分、语数英三科总分、物理化学两科卷面成绩总分、政治历史两科卷面成绩总分都同分时,则同时录取相关考生。

  (5)九年级异动考生生物、地理成绩认定办法

  2022-2023学年由福建省内其他地市转入莆田并已参加其所在市2021年、2022年生物、地理两门学科考试的,在莆田市中考报名时,需提供原学校所在地设区市中考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生物、地理中考成绩证明,并按莆田市同年度同学科成绩情况统一划定等级。

  2022-2023学年由福建省外新转入莆田的九年级考生,需参加2023年中考生物、地理考试,并按2023年莆田市同学科成绩情况统一划定等级。

  莆田本地考生如已参加中考生物、地理考试,可认定当次考试成绩和等级,有效期两年。如已超过两年,需参加2023年生物、地理考试,并按2023年莆田市同学科成绩情况统一划定等级。

  5.体育运动技能测试免考考生的体育成绩认定办法

  体育免考资格根据考生提交的体育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因身体疾病原因持《残疾证》经申请准许免考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考试,《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项目成绩以本年度全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其当年度中考体育考试成绩为本人《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成绩和《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项目成绩的总和。

  因身体疾病原因但无《残疾证》的考生,申请免考时须提供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审核批准免考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考试,《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项目成绩以本年度全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平均分的70%计算。其当年度中考体育考试成绩为本人《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成绩和《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项目成绩的总和。

  (二)考查科目组织

  1.考查科目

  (1)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考查由市教师进修学院统一命题,考查内容按课程标准执行。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查测试的组织。考查办法另文通知。

  (2)艺术(音乐、美术)学科由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关学科要求组织学校实施考查。市直学校按属地管理由各县区组织考查。

  (3)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地方与学校课程(校本课程)由各初中学校按照课程要求负责组织考查。

  (4)2023年开始推进采取人机对话方式开展英语听说试点考查,测试学生英语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由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负责命题组织,试点学校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要求组织实施考查,市直学校按属地管理由各县区(管委会)组织考查。试点学校考查办法另文通知。

  2.考查成绩使用和管理

  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省级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之一。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考查科目组织的管理与督查。各考点学校学生考查科目成绩由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汇总和备案,并于5月30日前将考查成绩不合格考生名单及学科报送市教育局中招办。

  三、志愿填报

  (一)志愿类型及批次

  1.我市中考按照以下类型和批次依次进行志愿填报和招生投档:

  (1)五年制师范类高职(提前批);

  (2)省一级达标高中;

  (3)省二级达标高中;

  (4)省三级达标高中;

  (5)未达标高中;

  (6)五年制高职;

  (7)中等职业学校。

  2.投档方式

  职业院校均实行顺序志愿招生;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实行顺序志愿招生;其他普通高中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招生,且每位考生每批次只可以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3.报考五年制高职学校需面试(或测试)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学校举行的专业面试或测试。

  (二)志愿填报方式

  1.实行考后估分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志愿填报时间为中考结束后第3天至第5天(即6月29日至7月1日)。考生登录“莆田教育网”中考中招栏目(http://jyj.putian.gov.cn/)完成中考志愿填报。

  每次上网填报志愿时,系统产生随机密码并发送到中考报名时登记的学生家长手机号码上。志愿填报系统开放期间,家长或学生可以多次登陆填报修改或查询本人填报志愿的情况。考生志愿以最后一次登入修改确认为准。

  2.志愿补报时间及方式。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高中阶段学校,由市中招办统一在网上组织全市未投档考生进行补报志愿。

  四、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一)总体要求

  1.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情况申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下达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另文通知。

  2.综合评价。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以初中毕业(升学)投档总分、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查科目考查结果三者综合评价,需同时达到各类学校的录取要求,再按学校级别、志愿情况进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学校要组织实施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流程的记录、汇总、公示等,要充分反映学生的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克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划线办法。2023年中考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1.05比例划定。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自主招生)不得招收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

  4.自主招生。直通班、林兰英班、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纳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畴。各相关学校要制定好自主招生方案 (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围和人数、招生办法等)。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人)。自主招生方案要经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经审核批准后,4月30日由各招生学校分别向社会公布。

  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全市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二)普通高中招生范围规定如下

  普通高中学校除省一级达标高中、民办高中、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试点实验学校(莆田二十五中)、莆田市外国语学校(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学校第一轮投档在本县区招生,未招满的,由市教育局组织面向全市未投档的考生进行网上志愿补报。

  (三)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按自主招生(直升班、林兰英班、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等顺序进行投档录取。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B级以上(含B级),考查科目全部合格。

  1.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1)直升班莆田华侨中学、仙游县华侨中学施行直升班招生,莆田第八中学2024年试行直升班招生,直升班面向本校课程实验班招生。直升班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计划。

  (2)林兰英班

  莆田第一中学、莆田第二中学、仙游第一中学林兰英班按照公布的招生方案面向全市招生,林兰英班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计划。

  (3)特长生

  ①特长生招生计划

  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要依据学校办学特色,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省示范性(含建设)高中要依据省指定的特色项目发展需求(本校报名参赛的特色体育项目每项至少招收1名)制订并上报计划,体育类和艺术类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55%:45%。

  ②报名方式及测试办法

  5月16日-5月19日,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学籍所在初中学校统一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根据各招生学校公布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求,选择同一专业两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填报特长生志愿。各初中学校相应学科教师负责对考生的特长生成绩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2023年中考特长生报名。报名结果需由考生签名确认。具体报名条件、测试办法、测试时间、测试标准以相关特长生测试文件为准。

  ③特长生投档办法

  在投档分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个别学校未能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指标直接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2.统招生录取办法

  (1)按照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2023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录取控制线,并根据学生志愿情况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个别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再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录取,额满为止(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已投档的考生,不再进行投档。

  3.定向生录取办法

  (1)指标下达

  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数的50%,其中招生计划总数的35%按各农村学校报考总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农村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5%按各城区学校报考总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城区学校。2025年起,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将调整为该校招生计划的70%。

  (2)定向生资格

  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七年级至九年级学籍和学习均在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定向生录取

  ①投档分要求。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以各校统招录取线下50分内(含50分),且在当年度我市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录取控制线下30分(含30分)之上择优录取。

  ②录取办法。每位考生只填报一所学校定向志愿,在未投档的考生中,根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并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指标。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录取办法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实行缴费确认。个别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由市中招办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收费高于普通高中学校,且在二、三级达标高中前招生录取,考生务必与家长沟通,慎重填报。

  (四)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和未达标高中录取

  1.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审核办法。符合申报并确认创建市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特色发展学校”或“特色项目”的省二、三级达标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本学校特色制定计划,可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或艺术特色班(不超过50人);符合创建体育艺术“特色发展学校”或“特色项目”的非省一级达标高中,3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艺语科评估确认后,可根据本校特色制定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省二、三级达标高中招收特长生方案要经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4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审核批准,4月30日由各相关学校分别向社会公布。其报名方法、专业考试及录取方式参照省一级达标高中。

  2.招生投档办法。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未达标高中按特长生、统招生顺序投档。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未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面向全市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社会考生录取办法

  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社会考生和五学年及以上往届生,应在考生投档分减掉30分后参加投档录取。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未达标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社会考生时不减分,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24年起,省一级达标高中不得录取社会考生(含往届生)。

  五、职业院校招生

  (一)五年制高职招生办法

  1.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的五年制高职教育的计划数,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五年制师范类高职录取办法

  五年制师范类高职在普通高中招生前,面向全市投档录取。被五年制师范类高职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再征求考生意见确认录取情况,同时不能参加其他批次的投档录取。

  (1)艺术类: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各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非艺术类:按五年制高职条件录取。

  3.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录取办法

  五年制高职(师范类除外)在普通高中招生投档结束后,面向全市未被投档的考生,在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按志愿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法

  1.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的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校)招生计划数和我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上报的计划数,结合我市今年初中毕业生的实际数,由市教育局下达当年度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

  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引导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并纳入当地年度中职教育招生计划和统计范围,由具备招生资格且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自行组织招生。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在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投档结束后,面向全市招生,根据学生志愿和投档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院校招生办法。每批次个别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面向全市未投档的考生进行网上志愿补报、补录取。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个别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补录取。

  (四)7月底,全市集中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师范类除外)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花名册于11月初报送市教育局高校与职成教科。

  (五)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以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

  (六)试行普职融通

  2023年启动综合高中普职融通班试点,在普职融通结对学校开设普职融通班,在高一学年结束时,根据学生志愿和成绩情况,择优实现学籍互转。各普职融通结对学校要共同制定好普职融通方案,经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经审核批准后,5月30日前由各相关学校分别向社会公布。普职融通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六、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

  (一)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获取毕业资格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二是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三是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县区、学校考查科目(含补考)通过考核。投档总分居全市后5%的考生(含5%同分考生)要参加并通过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补考并达到合格。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

  (二)证书发放

  对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由学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毕业证书,对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七、招生收费

  严禁各学校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赞助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经物价部门核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进行收费,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所有民办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必须按照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教育厅《关于明确民办学校收费票据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2021〕3号)文件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八、实行阳光招生

  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时间紧、任务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和管理。要统筹协调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

  要严格遵守招生录取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做好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核实,特别要确保定向生、照顾录取对象、体育免考对象等资格审查的准确性。资格审核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单位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必须在审核汇总表上签名存档。

  高中招生投档名单通过莆田教育网、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声讯电话及“莆田教育微门户”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公布。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以经市中招办统一确认的录取名册为高一新生建立学籍档案。对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实行倒查追责制度,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政策、招生纪律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决杜绝不正之风,防止各种舞弊行为,做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要为招生学校提供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照顾加分资格的考生,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中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将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个人考试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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