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2022年2月7日以来有过沈阳市沈河区、大东区、浑南区旅居史的旅游来返长时准备好48小时内的核酸检查证明,并主动向社区报备,配合相关的隔离管控措施。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期间实施单独居家隔离,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发生地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及确诊病例行动轨迹,现居住长春市且与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者,应立即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长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特通告如下:
1.有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的人员,要立即主动向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排查管控范围通过“长春疾控”“长春e健康”微信公众号及时通告,请持续关注。
2.坚持非必要不出省,避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慎重安排跨省长途旅游,尽量不去旅游热点地区。
3.密切关注自我健康状况,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4.建议近期有外地旅居史的人员返长后48小时内自行主动检测一次核酸。
5.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不扎堆、少聚集,谨慎参加聚餐、聚会。
6.旅游景区按照“限流、预约、错峰”原则,实行门票预约制,落实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在景区出入口设置1米隔离带,防止游客扎堆。
7.餐饮、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商务楼宇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落实佩戴口罩、健康码查验、测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8.宾馆、酒店等住宿服务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测温等措施。如承办大型会议活动要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9.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网吧、KTV、游艺厅等密闭式休闲娱乐场所要限流、预约、错峰、有序开放,避免人群聚集。
10.机场、车站、客运站和密闭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消毒通风等措施。
11.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管机构等特殊场所要加强探视管理。
12.学校、托幼机构要把好校(园)门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格做好返校(园)的管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13.医疗机构做好预检分诊,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核酸检测和闭环管理要求,严格陪护探视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
14.确需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体育赛事,要落实举(承)办方主体责任,压缩规模、控制人数,提前向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15.符合疫苗接种条件人员请主动安排尽早接种。
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