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是本科毕业工作并领取过生活补贴,继续深造取得硕士学位,是否可以再次申领生活补贴?
答:不可以。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以首次申请时的学历认定,享受期间学历变更的,补贴金额不随之变更。
申请条件:
(一)毕业一年以内的本科或硕士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1.我市户籍;
2.毕业后首次在我市实现就业或创业,完成就业登记;
3.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4.就业登记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5.创业的要求创业实体注册地址在沈阳域内,注册时间在毕业之后,申请人为法人(经营者)。
(二)毕业超过一年未超过两年的本科或硕士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1.我市户籍并且为毕业后新落户我市;
2.毕业后首次在我市实现就业或创业,完成就业登记;
3.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4.就业登记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5.创业的要求创业实体注册地址在沈阳域内,注册时间在毕业之后,申请人为法人(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