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远安居消费活动申请流程
一、大学专科及以上人员在清远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清远连续购买社保满半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在清远连续购买社保满2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在清远连续购买社保满4年以上;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支持对象在清远购房并办理网签备案后,在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请购房支持资金,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
2.本人社保参保证明;
3.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申请人的银行卡信息;
5.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的承诺书;
6.以上所需材料均需携带原件至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报窗口现场核验,并准备1套复印件。
三、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现场审核受理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将支持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