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远安居消费活动对象有哪些?
大学专科及以上人员在清远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清远连续购买社保满半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在清远连续购买社保满2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在清远连续购买社保满4年以上;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注意:方案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为5个月(至2022年9月30日止)。对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申报人购房时间在本方案实施期限内的,享受购房支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763-3867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