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地文书
2、申请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单位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
申请个人:纳税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件
注:以上均提供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开具税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收件办理,由县(市、区)级地税局负责审批的,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审核完毕的,需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无
办理地点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地址: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
电话:2213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