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补贴
1、政策内容
为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的企事业单位组织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进入就业见习基地进行全日制见习的,可申报见习补贴。
2、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主体:武汉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
申报条件:补贴由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见习年度内接收全国普通高校毕业一年内的毕业生(见习岗位应在武汉地区)的就业见习基地。
3、资助标准
按照每人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标准给予武汉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补贴,最长补贴6个月。
4、申报材料
(1)就业见习基地年度见习工作总结(主要内容有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就业见习经费投入和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建议等)。
(2)《大学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见习补贴资金承诺书》、《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情况统计表》、《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3)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单;
(4)发放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的原始凭证。
上述表格和承诺书可在武汉人才网(whzc.gov.cn/zTlent)首页右上角“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5、业务流程
申报材料初审(包括申报材料的规范性、齐全性、完整性)-申报人员复审(包括院校学历真实性、实习时间周期、协议签署、保险名单)-电话核查-社保协查-重复性比对筛查-企业补贴资金公示-补贴发放。
6、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江岸区车站路1号);
联系电话:027-8280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