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2021年参保标准请下滑查看)
2020年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553元。6月30日之后申请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新生儿缴费标准为每人260元。
成年特困供养人员260元,孤儿、未成年特困供养人员170元,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代缴。成年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三老”人员个人缴费52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208元;未成年个人缴费34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136元。成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缴费130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130元;未成年个人缴费85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85元。
成年人个人缴费933元,未成年人个人缴费813元;成年残疾人813元,未成年残疾人723元。
一、2021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一)缴费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在2020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2020年12月31日之后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1、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预缴标准如下:
(1)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380元;
(2)成年残疾人、未成年人(含成年大中专院校学生),每人每年缴费260元;
(3)未成年残疾人每人每年缴费170元;
2、2021年度城乡困难居民个人缴费预缴标准如下:
(1)成年特困供养人员缴费标准为260元,孤儿、未成年特困供养人员缴费标准为170元;上述人员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代缴;
(2)成年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三老”人员个人缴费52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208元;未成年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三老”人员个人缴费34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136元;
(3)成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缴费130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130元;未成年个人缴费85元,医疗救助资金代缴85元;
3、2021年6月30日后居民个人缴费标准
(1)成年人、未成年人、成年残疾人、未成年残疾人按照筹资标准全额缴费;
(2)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人员、建档立卡人员、低保边缘户、“三老”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不变;
新生儿1周岁内可随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后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都可按规定享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