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湖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证办理指南
一、时间&地点
1、办理时间:
每周一、三上午8:00—9:00
2、办理地点:
石湖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塔汇路260号
二、预约方式
1、电话预约:
57653548-8001、18917163862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2:30—16:00,节假日除外)
2、现场预约:
每周一、三上午8:00—9:30
塔汇路260号
3、健康松江APP预约:
打开健康松江APP→进入“预约挂号”→进入石湖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体检”进行预约
三、注意事项
1、免费办理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用人单位或经营者公章;
(2)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或拟录用证明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或经营者公章;
(3)从业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自费请携带好身份证原件,食品从业人员(D证):139元/人,其他从业人员(A、B、C证):105元/位。
四、体检流程
资料审核→信息采集→领取体检单→(自费者挂号窗口缴费)→发放体检管→空腹抽血化验→肛拭采样、粪便采样→放射科X线摄片→回收体检表
五、体检结果查询
体检10个工作日后,自行登录http://www.jkz.sh.cn查询结果,如需纸质健康证请自行下载打印。体检不合格者将另行电话通知。
附: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告知
根据《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卫计规〔2018〕4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就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事项告知如下。
一. (证明材料)
从业人员接受健康检查公共服务时,应当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注册在本市的食品、化妆品、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便民饮食店临时备案公示卡》或者《食品摊 贩临时经营公示卡》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或经营者公章;首次申请尚未取得《便民饮食店临时备案公示卡》或者《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的,提供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申请表或者食品摊贩经营信息登记表;
(二)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或拟录用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就业协议书等);
(三)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提供以上3份证明材料后(缺一不可),经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符合规定者方可免费进行健康检查。
二. 体检者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仍坚持要求体检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告知体检者可享有的相关公共服务内容,在取得体检者签字同意后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按照相对应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取相关费用。食品从业人员(D证):139元/人,其他从业人员(A、B、C证):105元/位
三. 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单位、个人出具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得再享受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公共服务,依法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