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宜宾二胎新政策解读(宜宾市三胎政策)

地方特产2022-10-29 10:05:14未知

2015宜宾二胎新政策解读(宜宾市三胎政策)

  宜宾二胎新政策

  3月20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通过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宜宾"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以下八种情况可以生育两孩。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有可再生育的;

  2、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3、农村人口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甲以上伤残军人的;

  5、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生育能力的;

  6、盆轴山区和经济建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在内的山区乡(不含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能力的独生女户;

  7、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户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8、婚后患不育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又怀孕的。

本文标签: ,宜宾  ,山区  ,农村人口  ,伤残  ,独生子女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